海默(1923—1968)男,原名张泽藩,笔名海默,1923年农历三月十五日生,山东黄县江格庄人。11岁丧母,随父到北平,先后在五斗斋小学、北师大附属平民小学、北平育英中学等校学习,接受过**的爱国思想教育。1935年一二·九运动爆发,海默和同学一起上街****,用石块还击****的保安队。1936年返回故乡,入黄县中学学习。**全面爆发后回到北平,曾在一家**店当学徒,后考入烟台志孚中学。1941年离开北平到晋察冀边区参加**斗争。同年6月在华北**文艺学院戏剧系学习,后去冀中火线剧社当演员,并担任过教导二旅政治宣传科干事。1943年随部队到延安,转为鲁艺文工团团员。此间,他和洛丁发表**作《粮食》(剧本),开始了创作生涯。1945年10月调冀察热辽文工团创作室。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了武装斗争。他白天行军,夜晚挑灯写作,时常写到深夜。他和安波创作的歌剧《兵》受到部队嘉奖,荣立甲等功。他自己创作了歌剧《十五的月亮》。同时又参加了《白毛女》、《粮食》、《王三保**》、《欢迎**军》等歌剧、话剧的演出。1950年后任中南文工团创作部主任。1951年抗美援朝负伤后回国。1951年底任中央电影局剧本创作所编剧。1953年加入*****。1956年调北京电影制片厂任编剧,直至去世。1950年至1960年代初,先后创作出版了话剧《矿山的主人》、《火》,独幕剧《弃暗投明》,多幕剧《故乡》,歌剧《秋收歌舞》、《米》,中篇小说《突破临津江》,创作改编电影剧本《草原上的人们》、《母亲》、《红旗谱》、《洞箫横吹》、《**无处不飞花》、《早霞》、《深山里的**》、《粮食》、《春风吹到诺敏河》、《染血的哈达》等。**爆发后,1967年被打成"黑帮分子"、"黑编剧"。1968年6月14日被残害致死,时年45岁。1978年北京电影制片厂为他彻底**昭雪。